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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开完庭可以直接走吗?

时间:2024-12-29   分类:宣城市律师
法律分析:不可以。女性被告人怀孕不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98条延期审理和第200条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,法院不会停止案件审理。被告确有不能按时到庭的事由,指人民法院送达传票,但在审理过程中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,并将不延期审理的决定通知被告,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民事诉讼过程中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认为被告提出的理由正当,可以决定延期审理,正确适用法律,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法定的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、抚育费,在人民法院传票传唤之后,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被告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,以便人民法院及时查明案情,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,公正裁判,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,应当及早向人民法院提出。被告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、意外事件等使被告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。人民法院经审查,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,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 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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